电信行业数据标准咨询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比选澄清
比选项目名称: 电信行业数据标准咨询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比选项目编号: XQFA******24
电信行业数据标准咨询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项目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澄清问题明确如下:
一 条款5.2补充:
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应款项的前提下,且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容、标准完成相应项目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交付款材料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1)第一笔合同款:合同签订后,标准征求意见稿提交至标准发布机构,付合同金额的25%。
提供以下付款材料: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3)标准发布机构返回的接收邮件回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笔合同款:标准首次立项公示,付合同金额的30%。
提供以下付款材料: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3)标准立项公示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第三笔合同款:标准正式发布,付合同金额的40%。
提供以下付款材料: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3)标准发布公示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本合同包含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至千位),待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
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条件均不满足,合同到期后总付款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原比选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本项目比选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比选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澄清内容为准。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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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