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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技术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4-12-25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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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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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技术咨询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现状运营桩号为K1504+361.278~K1518+450,现状运营里程全长14.089km。路线起点位于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街道西南侧,路线全长14.089km。

2.2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招标范围:在工程施工前和施工期间,围绕建设交通强国,争创国优奖的目标,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宁波巿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实拖方案》的要求,做好优化设计咨询、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咨询、重大技术方案咨询等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优化设计咨询:在已交付使用的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基础上,以不降低原施工图设计标准为前提,为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造价等专业的优化设计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按招标人节点要求提供技术咨询报告。

(2)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咨询:

①根据本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落实过程中进行优化,对施工单位制定创建示范技术方案的内容和预期成果进行咨询把关;

②配合委托人完成过程中的考核和督导工作,做好过程咨询服务,满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对品质工程的要求;

③结合项目特点及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中相关环节进行过程咨询,推进总体方案与各技术方案逐步落实,促进本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④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针对创建过程中的不足提出强化建议,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⑤总结项目进展成果,做好本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咨询服务。

(3)重大技术方案咨询:

①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方案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及保障服务;

②对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技术咨询,包括高墩大跨桥梁、路基特殊岩土、不良地质等问题的技术方案咨询。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完成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及《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担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高速公路工程的设计或者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3.4投标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或者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日前近3个月(即2024年9月、2024年10月、2024年11月)连续的社保参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8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301600分。******。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122609:0020241230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 3 万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31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93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有限公司(******/)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沧海实业大厦2楼

联 系 人:池芳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朱雪洋、王赫男、林虎、范少亮、姜雨薇、韩冰、范琦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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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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