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1 项目名称:******居环境整治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濉溪县******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濉溪县******居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濉农工办[2024]26号;
1.4 招标人:濉溪县五沟******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濉溪县五沟******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1 招标项目名称:******居环境整治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 ;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五沟镇 ;
2.6 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五沟镇庙前村新建污水处理终端11座,位于庙前庄、米2张月店、前邵、小李家、小郭家、孙碱昌、后邵各1座,邵老家和张油坊分别都是2座,设计规模130t/d,新建污水主管网约20527m,污水入户管约14680m,污水处理站总占地2699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 ******.57 元(含暂列金额400000.00元) ;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
2.11 其他: /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 。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1.7 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说明: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至2025年 1月 16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月 1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1月 16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三 ******集团大楼三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五沟镇人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宋利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帝景翰园6栋b701室
联 系 人:赵惠惠
电 话:******
10.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
电 话:******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0512-******。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2.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4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2、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银行保函
第三类:******银行、保险、担保等)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银行保************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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