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5-18-08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和新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1日10点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水站自动分析仪器技术要求-3.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3.3 ▲氨氮自动分析仪、3.4▲总磷自动分析仪、3.5▲总氮自动分析仪中的“正确度”是否与示值误差是一个意思?目前国家的水在线自动监测要求以及检测报告基本都是使用示值误差,没有用正确度一词。请说明指标的具体含义及标准规范来源?
答:示值误差与正确度不是同一个意思,本项指标具体含义以及标准规范详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五参数、CODMn、NH3?N、TP、TN)安装验收技术》(HJ 915.2—2024)。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水站自动分析仪器技术要求-3.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3.3 ▲氨氮自动分析仪、3.4▲总磷自动分析仪、3.5▲总氮自动分析仪中******监测总站的检测报告中也没有显示。请说明指标的具体含义及标准规范来源?
答:本项指标具体含义以及标准规范详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五参数、CODMn、NH3?N、TP、TN)安装验收技术》(HJ 915.2—2024)。
3.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雨量计系统技术要求中“《水文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规范》(SL/T108-2017)”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没有查询到,请提供技术规范。
答:本项技术要求删除“满足《水文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规范》(SL/T108-2017)二级精度要求并通过CMA认证”,修改为:
(1)站房应配备翻斗式雨量计,雨量计观测场地设置、仪器与安装等技术要求应符合《降雨量观测规范》(SL21-2015)、《翻斗式雨量计》(JJG(水利)005-2017)规范要求;
●(2)监测数据至少包括降水起迄时间、降水量、降水强度,存储容量不少于30天;支持联网(支持RS-232/485和网络接口等),且监测数据需同步上传至采购人指定数据平台;
(3)具备设备状态(如电源、传感器异常等)自检和异常告警功能,并将告警信息上传至采购人指定数据平台。
4.更正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徐徽东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5-18-08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和新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1日10点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水站自动分析仪器技术要求-3.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3.3 ▲氨氮自动分析仪、3.4▲总磷自动分析仪、3.5▲总氮自动分析仪中的“正确度”是否与示值误差是一个意思?目前国家的水在线自动监测要求以及检测报告基本都是使用示值误差,没有用正确度一词。请说明指标的具体含义及标准规范来源?
答:示值误差与正确度不是同一个意思,本项指标具体含义以及标准规范详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五参数、CODMn、NH3?N、TP、TN)安装验收技术》(HJ 915.2—2024)。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水站自动分析仪器技术要求-3.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3.3 ▲氨氮自动分析仪、3.4▲总磷自动分析仪、3.5▲总氮自动分析仪中******监测总站的检测报告中也没有显示。请说明指标的具体含义及标准规范来源?
答:本项指标具体含义以及标准规范详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五参数、CODMn、NH3?N、TP、TN)安装验收技术》(HJ 915.2—2024)。
3.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雨量计系统技术要求中“《水文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规范》(SL/T108-2017)”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没有查询到,请提供技术规范。
答:本项技术要求删除“满足《水文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规范》(SL/T108-2017)二级精度要求并通过CMA认证”,修改为:
(1)站房应配备翻斗式雨量计,雨量计观测场地设置、仪器与安装等技术要求应符合《降雨量观测规范》(SL21-2015)、《翻斗式雨量计》(JJG(水利)005-2017)规范要求;
●(2)监测数据至少包括降水起迄时间、降水量、降水强度,存储容量不少于30天;支持联网(支持RS-232/485和网络接口等),且监测数据需同步上传至采购人指定数据平台;
(3)具备设备状态(如电源、传感器异常等)自检和异常告警功能,并将告警信息上传至采购人指定数据平台。
4.更正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徐徽东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