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JJXCS2025-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7个宁静小区创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中第三条“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美丽办〔2024〕4号)、《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服务指导完成7个“宁静小区”创建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了对创建小区筛查、小区声源现状的调查及小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小区创建方案编制及落实、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管理制度的建设及宁静小区创建宣传及配合完成小区宁静小区的申报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美丽办〔2024〕4号)、《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服务指导完成7个“宁静小区”创建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了对创建小区筛查、小区声源现状的调查及小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小区创建方案编制及落实、噪声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或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设及宁静小区创建宣传及配合完成小区宁静小区的申报工作。 |
2 |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中第三条“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第4小点规定 | 4、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4.1、按照宁静小区建设指标要求,每个小区配备1套24h环境噪声监测仪器,包含仪器安装、调试等费用。自动监测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包括: ①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中所使用的声级计应符合JJG1095-2014《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相关要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应满足HJ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要求、机箱防尘防水性能应等于或优于符合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中IP55的要求。 ②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整机应取得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测量下限不高于25dB,测量上限不低于130dB。 | 4、噪声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或使用 4.1、按照宁静小区建设指标要求,每个小区配备1套移动式噪声监测仪或噪声自动监测站,包括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噪声检测设备的相关标准和规程及要求包括: ①应符合GB/T3785.1-2023(IEC 61672-1:2023)电声学 声级计 第一部分:规范 、JJG 188-2017《声级计检定规程》、JJG655-2021《噪声剂量计检定规程》等相关要求。 ②测量下限不高于40dB,测量上限不低于110dB。 |
3 | 原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09:00时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09:00时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琦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琦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安吉天目中路5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志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颖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4.8M
4.2M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JJXCS2025-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7个宁静小区创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中第三条“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美丽办〔2024〕4号)、《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服务指导完成7个“宁静小区”创建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了对创建小区筛查、小区声源现状的调查及小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小区创建方案编制及落实、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管理制度的建设及宁静小区创建宣传及配合完成小区宁静小区的申报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美丽办〔2024〕4号)、《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服务指导完成7个“宁静小区”创建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了对创建小区筛查、小区声源现状的调查及小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小区创建方案编制及落实、噪声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或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设及宁静小区创建宣传及配合完成小区宁静小区的申报工作。 |
2 |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中第三条“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第4小点规定 | 4、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4.1、按照宁静小区建设指标要求,每个小区配备1套24h环境噪声监测仪器,包含仪器安装、调试等费用。自动监测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包括: ①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中所使用的声级计应符合JJG1095-2014《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相关要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应满足HJ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要求、机箱防尘防水性能应等于或优于符合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中IP55的要求。 ②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整机应取得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测量下限不高于25dB,测量上限不低于130dB。 | 4、噪声监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或使用 4.1、按照宁静小区建设指标要求,每个小区配备1套移动式噪声监测仪或噪声自动监测站,包括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噪声检测设备的相关标准和规程及要求包括: ①应符合GB/T3785.1-2023(IEC 61672-1:2023)电声学 声级计 第一部分:规范 、JJG 188-2017《声级计检定规程》、JJG655-2021《噪声剂量计检定规程》等相关要求。 ②测量下限不高于40dB,测量上限不低于110dB。 |
3 | 原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09:00时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09:00时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琦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琦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安吉天目中路5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志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颖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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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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