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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道路(规划二路、江湾路、规划三路、静安路四条道路)项目供电及杆线迁移电工程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5-09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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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道路(规划二路、江湾路、规划三路、静安路四条道路)项目供电及杆线迁移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集团网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353万元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并送电。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一次性通过供电主管部门验收]

2.1.5 招标控制价:******.44元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道路工程(规划二路、江湾路、规划三路、静安路四条道路)范围内的路灯外接电(含变压器及项目所需的杆线迁移工程本工程为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工程迁改,规划二路、静安路、江湾路路灯接入工程新立Z-M-15(1)电杆24基,J35-T-15(L)电杆3基,G35-13(L)钢管2基。新放JKLYJ-10/240导线3*1450m,LGJ-35导线1450m。新放ZC-YJV22-8.7/15-3*70电缆220m,其中穿排管敷设210m,直埋敷设10m,新建250kVA箱变4台。规划三路、静安路供电杆线迁移工程新立Z-M-15(L)电杆1基,G31-13(L)钢管1基,G35-16(L)钢管1基。新放JKLYJ-10/240导线3*90m,LGJ-35导线90m,迁移电容互感器2台。新放ZC-YJV22-8.7/15-3*400电缆650m。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5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28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9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5.1 各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5月19日14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

5.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5.4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址

通州湾示范区

 址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16

联系人

邱女士

联系人

杨工

  话

0513-******

 话

0513-69892752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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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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