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磁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5ZHGZ0515-38L
项目名称:******医院核磁监护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45.00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核磁监护仪
2.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结合新大楼工程进度,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交付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若供应商不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出具中标(成交)后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若提供的标的物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13日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处登记并支付报名费用。
(2)线上报名:投标人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同时致电(0756-******)与我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后并支付报名费用。
备注: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的投标人才视为报名成功。
2.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有限公司(******/)。
备注: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拱北粤华路208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联系方式:吴创铭 ******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丽明、韦智玲、吴创铭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