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项目(项目编号:)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珠中西医招(服)[2025]7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胃肠机、移动DR维保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胃肠机(1台)、移动DR(2台)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 万元/三年,最高限价:29.8万元/三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投标函)
4.已登记报名并获得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网上获取 。
电子邮箱:******
售价(元):无。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13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医院官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
采购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
******医院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